日前,市委办公室印发《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标志着我市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正式启动。
《方案》确定,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今年宣教月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线、主题,分为营造氛围、全面铺开、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各地各单位要聚焦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
《方案》要求,今年宣教月期间要重点组织开展五项活动,即开展宪法和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宣教月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蒋寒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