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市粮食储备库党总支书记、主任张友清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市粮食储备库共安排350次公务接待,累计278059元,均无事前审批和接待清单,并且存在无接待公函、报销假发票和连号发票的问题,张友清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月21日,张友清在荆州城区某酒店违规操办儿子婚宴,收受42名同事礼金共9600元。2017年10月,张友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市运管物流局物流发展科主任科员姜茂谦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4年至2017年,市运管物流局自查发现姜茂谦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13㎡,在该局负责人多次找其谈话的情况下,姜茂谦仍拒不腾退整改。2017年9月,姜茂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袁华国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7年5月,全市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望”期间,袁华国作为办公室主任负责该单位的清理整改工作,但未对自己的办公用房进行腾退整改,超标准10.25㎡。2017年12月,袁华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主任杨成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杨成东决定以营养补贴、电话费补贴等名义,违规向该中心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48660元。2017年10月,杨成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石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合同科科长李鑫违规操办女儿生日宴问题。2017年5月,李鑫以女儿十周岁生日名义,委托同事刘某某采取只收红包不请客、每人返80元红包的方式,收受13名同事礼金共计4300元。2017年12月,李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参与送礼的党员干部均受到组织处理。
六、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胜利街办监管所所长张江阳违规报销费用、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张江阳违规报销工作误餐费2378元,个人就餐费1709元,私家车燃油费200元。2017年11月,张江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监利县柘木乡卫生院副院长何军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8月,何军分两批组织柘木乡卫生院62名职工到湖南岳阳某农庄开展秋游活动,用公款报销14312元。此外,何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7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有的甚至变换花样顶风违纪。对这些典型案件的查处,表明了各级党组织从严从紧狠刹“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8年春节将至,针对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要提前部署安排,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心怀敬畏戒惧,带头转变作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继续紧盯春节等时间节点,加大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坚决从严处理、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在荆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